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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关于加强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6 15:58:0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西南大学文

 

西校〔2017498


西南大学

关于加强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西南大学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规范》,学校决定建立和完善系列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

二、完善学生工作例会制度。学校间周召开一次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书记例会,学院(部)每周召开一次学生工作周会,通报学生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问题,布置落实工作。

三、完善学生工作月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初,分管校领导召集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保卫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团委、后勤集团等相关单位,召开学生工作月联席会议,通报总结上月学生工作,分析、研判、解决学生工作问题,安排部署本月学生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四、建立巡查排查制度。学院(部)党政领导每学期至少5次,辅导员或研究生导师每月至少6次,深入教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地、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巡查,检查学生日常行为,排查安全隐患。

校领导、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学期至少4次,深入上述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巡查,检查学生日常行为及教育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安全工作情况等。

每次巡查排查时间不少于60分钟。

五、完善学生异常情况月报告和分析研判制度。学院(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困难、就业困难、身体异质、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于每月25日报学生工作部(处)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每月底会同法律事务部、保卫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医院等单位和相关学院(部),召开学生异常情况分析研判会,会商、指导学生异常情况处置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呈报分管校领导或主要校领导。

六、完善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网络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处)、校团委、法律事务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相关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建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制定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学生突发事件。

七、完善学生重大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党委宣传部、保卫部(处)、校团委、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国际处等做好讲座、报告会、运动会、晚会、集会等重大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八、建立学生归寝情况登记报告制度。后勤集团每日对晚归、不归学生进行登记;辅导员或研究生导师每日掌握学生归寝情况,及时将学生无故晚归、不归情况报学院(部),学院(部)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学院(部)每月25日将本单位当月学生归寝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处)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视情况向分管校领导或主要校领导汇报。

九、完善假期结束学生返校情况报告制度。学院(部)做好寒假、暑假、法定节假日等假期结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并在假期结束次日1200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视情况向分管校领导或主要校领导汇报。

十、完善学生工作队伍假期值班备勤制度。学院(部)在寒假、暑假、法定节假日等假期安排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备勤,报学生工作部(处)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西南大学

201786

 

 

 

 

 

 

 

 

 

 

 

西南大学办公室               2017 8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