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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辅导员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7 11:15:3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为落实学校“新学工”建设计划,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准确的评价辅导员,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根据《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度辅导员考核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专职辅导员(不含二级党组织副书记)

二、考核程序

1.辅导员自评(10月13日-10月24日)

辅导员根据2021-2022学年度工作情况,填写《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个人总结表(本科生辅导员用表)》或《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个人总结表(研究生辅导员用表)》。经所在二级党组织签字盖章后,于10月24日18:00点前将纸质版分别报党委学生工作部(309办公室)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103办公室)。

2.学生评价(因涉及基础数据库对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辅导员组织所带全部学生访问“智慧学工”,填写问卷,对辅导员工作效果和为人师表情况进行在线评价。学生评价是辅导员考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全体学生应评尽评。2022年6月已完成问卷填写的毕业生无须再次评价。学生的具体操作详见《学生评价辅导员操作流程》(附件1)。

3.二级党组织考核(10月13日-11月4日)

各二级党组织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3名任课教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考核须3名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二级党组织辅导员考核工作组依据辅导员日常履职和职业素养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表(二级党组织用表)》,将该辅导员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均值)于10月28日18:00点前录入“智慧学工”,考核表纸质版原件交至学工部309办公室。具体操作请见《二级党组织考核操作流程》(附件1)。

4.职能部门考核(10月17日-11月10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依据学生成长和辅导员职业发展情况,强化实绩定量,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西南大学本科生专职辅导员考核表》(职能部门用表)或《西南大学研究生专职辅导员考核表》(职能部门用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整理辅导员的学生评价分、二级党组织考核分、职能部门考核分,进行加权累计形成考核总分。

5.二级党组织推优(11月10日-11月18日)

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优秀”等级人选的推荐工作。二级党组织在11月10日之后通过“智慧学工”查询本单位辅导员考核总分,并根据辅导员考核总分推荐本单位辅导员参评“优秀”等级人选,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40%。若按40%核算后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参评。推荐人选的考核总分须在本单位前列,且学生评价分超过105分(总分150分×70%)。推优工作须在11月18日18:00点前在智慧学工平台上完成。具体操作请见《二级党组织考核操作流程》(附件1)。

6.学校审定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研究审定考核结果等级并公示。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充分动员,确保辅导员考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本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分类考核、分类评定,同步进行。

3.辅导员考核的履职情况、工作实绩、项目成果等内容时限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0日。

4. “智慧学工”可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链接:http://ehallxgdt.swu.edu.cn/),也可通过学校官网“办事大厅”中的“学工平台”应用进入。校外学生通过网页VPN(在http://vpn.swu.edu.cn/中“远程访问校内系统入口”)进入“办事大厅”。

5.辅导员考核工作联系人:

党委学生工作部:唐知然,6825422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胥宏祥,68252742。

 

附件1:操作流程.png

附件2:关于印发《西南大学专职辅导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带附件).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3日